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保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有序运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欧洲杯预选赛附加赛_欧洲杯官网投注印发<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的通知》(余政发〔2024〕180号)等政策文件。

三、适用对象

余杭区内符合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条件、自主提出申请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其中“村集体物业收入补助”中含括符合申报条件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资控股公司。

四、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主要包含“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项目、‘村建民用’项目、村集体物业收入补助、加快村级留用地开发、村级经营贷款贴息”等五项内容。明确了上述五类项目的政策内容、申报主体、操作流程、申报材料等内容。

(一)在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项目方面:鼓励通过新建改建工业楼宇,购买商业楼宇,购置农民多高层项目商业、配套房产,开发特许经营、综合体类、集体建设用地等途径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对年经营性收入在25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单个项目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补助60%,政策年度内每村最高补助300万元。

(二)在“村建民用”项目方面:村集体在设施农用地上,建设的有偿提供给农业经营主体使用的项目,单个项目投资50万元以上的,补助50%,最高补助200万元。

(三)在村集体物业收入补助方面:上年度经营性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村集体,对村集体物业出租收入形成的社会效益给予50%的补助。

(四)在加快村级留用地开发方面:按照《欧洲杯预选赛附加赛_欧洲杯官网投注进一步规范我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20〕19号)文件执行,具体工作由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负责指导。

(五)在村级经营贷款贴息方面:开展村级留用地开发、购置资产或其他经营性项目,对经营性收入250万元以下相对薄弱村产生的贷款,按年日均贷款余额2%给予贴息补助,当年度最高10万元,政策年度内最高补助30万元。

五、关键词解释

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主要涵盖村集体经济发展建设项目、“村建民用”项目、村集体物业收入补助、村级留用地开发、村级经营贷款贴息五种项目范围。

六、注意事项

本《实施细则》政策年度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自2025年1月27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余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高国军

联系电话:0571-89517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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