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楼楠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西溪山庄东方苑3幢2单元402室,房屋所有权证:余房权证余移字第1434380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杭余商国用(2014)第23992号。
权利人:申屠胡瑛,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越秀星汇园13幢2单元502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19934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