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余杭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余政办〔2023〕5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余杭区成果转化活动补助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4年内举办的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论坛、成果转化大赛、成果对接等活动且已向区科技局进行提前备案(详见附件1)。
二、申报对象
1、申报主体需为余杭区登记注册的单位;
2、申报主体围绕成果转化主题开展单次或者系列活动,不支持产品发布会、融资发布会等企业自身的宣传推广活动;
3、活动举办地点需在余杭区域范围内,优先支持社会主体举办的活动;
4、每个申报主体当年度仅限申报一个活动,相同活动不可重复申报其他活动补助。
三、补助标准
支持区内高校院所、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单位开展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论坛、成果转化大赛、成果对接等活动,按规定给予补助,按审计后实际会议活动费用最高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活动费用主要包括:场地租赁(布置)费、餐饮费、专家(嘉宾)费、宣传费、住宿费、交通费,以及其他举办活动必要开支。
1、专家(嘉宾)费用:(1)转账支付的,申报单位需提供入账记账凭证、转账回单、缴纳个税的凭证。签订合同的,还需提供合同。(2)现金支付的,需提供入账记账凭证、行程单、照片(显示身份信息)和专家签字凭证、缴纳个税的凭证。签订合同的,需提供合同。单个活动专家费现金支付确认总额不超过5万元。
2、其他费用:(1)申报单位需提供入账凭证、发票、付款单。签订合同的,还需提供合同(费用需与活动相关)。(2)宣传费、包车费、单个酒店(餐饮、住宿)费等单项费用超过2万元的,原则上需签订商务合同,活动费用涉及媒体宣传报道费用的需提供相应截图,包车费需要提供乘车人信息及行车路线,酒店住宿费需要提供酒店住宿清单或住宿人员名单。
3、委托第三方的,需提供入账记账凭证、发票、付款单、委托合同(含费用清单)。
4、活动中对获奖项目的奖励资金不计入活动费用;无法辨认的费用不计入活动费用。区成果转化活动费用由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统一进行审计。
四、申报材料
1.余杭区成果转化活动补助申报表;2.活动情况介绍(包括活动基本情况、活动特色及媒体宣传情况、主办方举办活动的资源能力情况、活动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其他社会效益情况);3.签到单和现场照片;费用清单、发票、合同、付款凭证(以审计结果为准);媒体报道截图、活动方案或议程、媒体报道;显示嘉宾身份的照片等。
五、申报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余省心”企业人才服务平台(https://www.ysx.com.cn) ,搜索“2024年余杭区成果转化活动补助项目”进行申报。附件表格须填写完整,无漏项,并与实际相符。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2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区科技局联系人:王老师 0571-89518300;杜老师 0571-88613593。
附件:1.2024年余杭区成果转化活动备案清单
2.余杭区成果转化活动补助申报表
杭州市余杭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