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紧密结合财政实际,深入推进财政项目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精细组织,抓实主动公开。严格遵循政务公开要求,及时跟进局重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定期向局领导班子汇报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按照主动公开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细化分工,明确科室主动公开事项,落实专人负责。
二是紧扣重点,提高公开实效。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回应等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天处理完毕。鼓励干部职工参与监督,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学习,提升公开质量。每年围绕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标准、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内容组织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规范依申请公开程序,强化答复内容的法律法规审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