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刚:

20230920日在城市绿地内停放车辆一案(案件编号:杭余良渚当罚决字〔2023〕第001548号),现已到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阶段,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你,你表示可以邮寄送达,后执法人员邮寄送达给你。由于执法人员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也被退回,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杭良综执强催(法)字〔2024〕第000051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壹份《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杭良综执强催(法)字〔2024〕第0000517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良渚街道办事处 

2024  03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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