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结合区划优化调整、经济形势变化等情况,开展此次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对2024年10月31日前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宣布失效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实施时间

2025年1月21日

四、其他事项

适用对象: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适时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等职责范围领域相关行政行为时使用该通知。

新旧政策差异:该文件不涉及新旧政策对比问题。

五、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韩超

联系电话:0571-89516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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