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是保护余杭水系流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对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具有积极意义。
二、政策依据
本方案主要制定依据为《国务院办公厅欧洲杯预选赛附加赛_欧洲杯官网投注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欧洲杯预选赛附加赛_欧洲杯官网投注印发浙江省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69号)、《杭州市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23〕42号)等政策文件。
三、实施范围
余杭区所有河道
四、主要任务
时间 | 目标 |
2023年底前 | 完成所有排污口和城镇雨污排口排查。完成全区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亚运水环境质量保障核心水域范围内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
2024年底前 | 基本完成苕溪和运河的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库排污口整治;完成晴天排水的城镇雨洪排口整治工作。 |
2025年底前 | 完成所有排污口整治,依托“浙里碧水”“浙里蓝海”“生态智卫”等应用,实现排污口动态监管,建立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管体系。 |
五、主要内容
1.结合2016年全区排污口排查情况,运用水下探测、水面航测等多种技术手段对沟、渠、涵、闸等进行检查,摸清目前河道排污口的数量,建立排污口清单和城镇雨洪排口数字清单,并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和管理主体清单。
2.按照分级分类的整治原则,通过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三种方式,区级部门按职责分工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逐步推进溯源后排污口整治工作,最终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
3.区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组(区三治办)建立健全调度、通报、督导、问责机制,督促落实排污口排查整治相关责任。生态环境、水利、建设、城区管理、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监督管理。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媒体建立公众监督举报机制,鼓励公众举报身边的违法排污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六、施行时间
发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治水治气治废工作办公室
解读人:周希恬
联系电话:0571-8939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