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规定,充实完善信息公开组织保障体系,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准确发布主动公开信息

一是及时更新。2022年我局搬迁新址,我们及时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指南、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和信息申请渠道,确保信息准确,渠道畅通。二是准时发布。通过余杭区门户网站,主动更新部门政府信息,规范发布政策文件,2022年共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12件,其他政府信息7条。三是规范管理。借助新媒体平台,通过“余杭司法”政务微信公众号和“杭州日报”等媒体推送热点政府信息。

(二)规范回应依申请公开信息

主动关切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事由,正确引导申请人通过合法有效途径获取政府信息。本年度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7件,其中1件属行政执法案卷信息,6件申请人主动撤件。

(三)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积极应用门户网站及执法监管平台,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有效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发布。一是规范文件制发。按照公文制发流程,明确文件公开属性,2022年共发布主动公开部门文件8件。二是加强文件清理。组织开展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2年10月30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逐项研究,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清理无效文件10件,现存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发布余杭区司法局行政事项清单,共发布相关信息4件。四是强化执法应用。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 ( 互联网+监管 ) 平台,运用“双随机抽查”通过掌上执法形式,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结果23件,运用即时检查完成行政检查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及时率还需加强,尤其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偶尔因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变动频繁无法及时掌握导致信息更新滞后。

二是政务公开意识需进一步提高,尤其主动公开文件制发、主动公开联合发文信息和执法公开信息发布时,偶尔因经办人对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敏感度不高,致使信息公布不及时。

三是政策解读还不够透彻,图文解读方式较为单一,需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形式。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政务公开信息,加强与领域相关文件的互链、补缺,归类做好该领域信息发布工作。

二是加强制文过程中的内部交流,避免产生信息孤岛。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处置规则,查漏补缺,确保信息公开准确高效。

三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应用发布,强化与主流媒体合作。积极应用“余杭司法”政务微信公众号,加强与官方媒体深入合作,深化政策传播渠道,使政策解读更清晰、更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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