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结合省市区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进一步要求,开展此次清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
对2021年12月31日前本部门制定的7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9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三、实施时间
2022年10月10日
四、解读机构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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