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翡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闲林街道高教路常教路口北侧新建垃圾集置房一处,该建筑物长13米、宽12米,一层砖混结构,面积合计156平方米。2022年8月25日,我局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杭州翡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主体提出了相关诉求。依据《杭州市市区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第十二条“对依法应当拆除但拆除后可能对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利益、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可能严重影响相邻建筑物的安全而不能实施拆除的城镇违法建筑,由城管执法部门没收违法建筑或者违法收入,依法处以罚款。对可能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实施拆除的房屋,由城管执法部门委托具有相应建设工程设计或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鉴定后作出认定”及第十三第一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镇违法建筑拟进行没收的,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一)城管执法部门对拟没收处置的违法建筑(含不能实施拆除的建筑)进行公示”的规定。

现我局拟对闲林街道高教路常教路口北侧垃圾用房一层违法建筑,面积共计156平方米进行没收处理。

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28日,如对上述拟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闲林中队反映。

联系中队: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闲林中队

地址:余杭区闲林街道闲林中路249号

邮编:311122

联系电话:0571-88682655


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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