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8项)

一、中央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18项)

序号

中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469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2

470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沐浴场所、30平方米以下美发场所、1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店)和书店无需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

476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市卫生健康委(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4

477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市卫生健康委(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5

478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含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其中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委托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卫生健康部门

6

479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7

48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市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

产前诊断技术(省级医院除外)执业许可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市卫生健康委实施

8

483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市卫生健康委(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实行告知承诺制

9

491

医师执业注册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

10

492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11

495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市卫生健康委(部分为审批,部分为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正)《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省级医院除外)人员许可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市卫生健康委

12

497

护士执业注册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护士条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3

498

医疗广告审查

市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16号公布,工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修正)《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14

888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受理省卫生健康委事项并逐级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15

889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5号)

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首次、变更注册;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变更注册

16

890

中医医疗广告审查

市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省卫生健康委委托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浙江省加强县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若干规定》

17

891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8

892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市卫生健康委,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注:*为部门审核、政府审批项目。

二、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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